民事纠纷打官司可以打几次?什么是二审终审?民事纠纷打官司的最后法院宣判的结果双方当事人或许会有以下状况:原告服了,被告不服;被告服了,原告不服;或者原告和被告一块不服。假如至少其中一方有不服判决的可以再提交诉讼,大家了解不可以一味的由于不服判决结果而无限制的提起诉讼。下面记者带大伙详细认识一下!
1、民事纠纷打官司可以打几次?
国内民事诉讼,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即一个民事纠纷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二审作出的判决是终局的。
一个案件经过第一审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任何一方均可上诉,不论有没新的证据,新的原因,都有上诉的权利。有一方当事人上诉后,即一审判决不生效。
二审法院对上诉的案件,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审理;现在司法实践中,二审也组织当事人到法院,以开庭的形式,对有关问题进行问话,然后作出裁决。
2、二审法院对一审的判决的处置方法:
(一)若一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了解,法律适用正确,则驳回上诉,保持原判决、裁定;
(二)若一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错误或法律适用错误的,二审法院可以改判、撤销或变更。
(三)若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认定不清的,或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若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紧急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那样,在上述四种处置方法中,在司法实践中,什么用的最多,毫无疑问,驳回上诉用的是最多的,也即二审的改判率并不高。
以上为“民事纠纷打官司可以打几次”与“什么是二审终审”的有关内容,一个案件经过二审后,假如当事人不服,还有救济渠道吗?有,因为此时的判决是送达后生效,因此当事人不可以再提起上诉,不过此时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方法来救济,不过申请再审成功率会更低了。